《红楼梦》写到第三十七回,忽然明亮起来:探春一封花笺送到怡红院,倡议起诗社——“孰谓莲社之雄才,独许须眉;直以东山之雅会,让余脂粉。”女儿结社,公然要与须眉争胜。自此,海棠社、菊花题、芦雪广联句、桃花社、柳絮词,一路写到第七十回。诗社是大观园“青春王国”的巅峰建制:在这段日子里,姑娘们不再是“谁的妻妾女儿”,而是诗人。读懂了诗社的聚与散,就读懂了《红楼梦》里青春的全部光晕与全部哀伤。
先看立社的章程,处处透着讲究。李纨自荐掌坛,自号“稻香老农”,说“我虽不能作诗,这些诗人竟不厌俗客,我作个东道主人,我自然也清雅起来了”;众人互起别号:黛玉是“潇湘妃子”,宝钗是“蘅芜君”,探春是“蕉下客”——黛玉还打趣她:“快牵了他去,炖了脯子吃酒。”用的是“蕉叶覆鹿”的典故,一社之中,连玩笑都是带书卷气的。宝玉号“怡红公子”,迎春是“菱洲”,惜春是“藕榭”。起号这件事,表面是游戏,实质是“重命名”:从这一刻起,她们在家族谱系之外,拥有了一个由自己选择的身份。
第一次社,咏白海棠,限“门盆魂痕昏”五个窄韵,燃一支“梦甜香”——只有三寸来长、灯焰粗细,香尽诗成。宝钗的句子是“珍重芳姿昼掩门,自携手瓮灌苔盆”,自重自持;黛玉的句子是“偷来梨蕊三分白,借得梅花一缕魂”,空灵绝艳。李纨评宝钗第一,理由是“含蓄浑厚”;宝玉替黛玉不平。这个小小的评判之争,其实是两种人格的第一次公开对峙:一个以理法胜,一个以性灵胜。诗社的妙处就在于——它允许两种美并置,还给了她们一个公平较量的舞台。
第三十八回的菊花题,是诗社的全盛。史湘云做东(实为宝钗出钱),一次拟了十二个题:《忆菊》《访菊》《种菊》《对菊》《供菊》《咏菊》《问菊》《画菊》《菊梦》……黛玉三首包揽前三:“毫端蕴秀临霜写,口齿噙香对月吟”“满纸自怜题素怨,片言谁解诉秋心”。李纨、探春、宝玉传看品评,一句一句地圈点。这一天,恰又是螃蟹宴,酒后宝玉先作螃蟹咏,黛玉笑说“这样的诗,要一百首也有”,提笔立就;宝钗随后一首“眼前道路无经纬,皮里春秋空黑黄”,众人叫绝:“这是食螃蟹绝唱!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!”——诗社的游戏里,忽然露出批判的锋芒。才情与见识,都在酒杯与诗句之间碰出火花。
第五十回芦雪广联诗,是欢乐的顶点。雪后初晴,众人围着火炉,烤鹿肉,抢联句。开头一句竟是凤姐起的:“一夜北风紧。”她不会作诗,可这一句“正是会作诗的起法”,众人齐声叫好。接着湘云抢着联,黛玉、宝钗、宝琴争着接,你一句我一句,快到“抢”的地步——这是全书节奏最快、笑声最密的一场戏。脂评说这里“写煞湘云”,其实写煞的是一整个群体:平日里讲究行止的小姐们,在这一刻全都忘了规矩,只剩才情与胜负心。这是大观园青春的最高音。
可就在这最高音里,曹雪芹埋下了降调。第七十回,黛玉重起桃花社,社名一改,气象全变。她的《桃花行》:“桃花帘外东风软,桃花帘内晨妆懒”“胭脂鲜艳何相类,花之颜色人之泪;若将人泪比桃花,泪自长流花自媚”——宝玉看了,“痴痴呆呆,竟要滚下泪来”,众人评了一个字:哀。同是咏花,白海棠是“珍重芳姿”,桃花已是“人泪比花”——才隔了三十回,诗人的心境,已从珍重滑向了悼亡。
桃花社随即改填柳絮词,是诗社的绝唱。黛玉的《唐多令》:“草木也知愁,韶华竟白头”“嫁与东风春不管,凭尔去,忍淹留”;宝钗的《临江仙》:“万缕千丝终不改,任他随聚随分”“好风频借力,送我上青云”。同咏一物,一悲一扬,两个人生态度,最后一次在诗社里对垒。探春只写了半首《南柯子》,宝玉替她续完——这一社之后,诗社就散了。第七十六回中秋,凹晶馆里联诗的只剩黛玉与湘云两个人,“寒塘渡鹤影,冷月葬花魂”;再往后,诗社这两个字,从书里彻底消失。
回头看诗社的制度设计,极见作者的匠心。出题、限韵、燃香、誊稿、评阅,一套流程严谨如科举——可它考的偏偏不是功名,而是性灵。在那個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时代,这套制度等于替姑娘们办了一所“不登记的学校”:在这里,才不是罪,反而是赢得尊重的唯一货币。李纨评诗从不看身份高低,只看句子好坏;香菱一个妾,也能挤进来学诗——第四十八、四十九回,她拜黛玉为师,“茶饭无心,坐卧不定”,梦里都在做诗,终于做出“精华欲掩料应难”的句子,被正式接纳为社友。一个买来的丫头,靠诗走进了小姐们的沙龙——这是全书最动人的一次“文化平权”。
诗社之外,大观园的群体生活还有一整套“配套”:行酒令(金鸳鸯三宣牙牌令)、射覆、拇战、听戏、围炉烤肉(湘云割腥啖膻,说“是真名士自风流”)、寿怡红群芳开夜宴(占花名,一支签一个命运)……曹雪芹写的不是几场孤立的游戏,而是一种完整的生活方式:一群年轻人,在一个暂时宽容他们的空间里,把日子过成了诗。这种“群体青春”的写法,在中国小说里是空前的——此前的小说教我们一个人怎么爱、怎么恨,这本书教我们一群人怎么一起年轻过。
宝玉在诗社里的位置,也耐人寻味。他几乎次次落第,次次受罚——罚他去栊翠庵折红梅,他乐呵呵地去了。他不是才不如人,他是甘当绿叶:这个社因他而更热闹,他却从不抢她们的光。他在诗社里的角色,是女儿们的观众、陪衬与守护神。脂评说宝玉是“诸艳之冠”,这个“冠”不是第一才子的意思,而是——他是最懂得欣赏她们的那个人。
所以,诗社的意义,从来不在那几十首诗本身。它是一次“身份的起义”:在诗里,她们是潇湘妃子、蘅芜君、蕉下客,不是谁的附属;它是一次“才能的阅兵”:咏絮之才、讽世之笔、梦中佳句,样样拿得出手;它更是一座“时间的纪念碑”:从海棠到菊花,从桃花到柳絮,花开一次比一次疏,人聚一次比一次少,你眼看着一场盛宴,在诗行里一盏一盏地熄灯。
中国文学里的女儿,沉默了几千年。《诗经》里她们被“采”,汉乐府里她们被“弃”,唐宋传奇里她们被“遇”——直到大观园里建起诗社,她们才第一次以“作者”的身份,集体走到台前。而当诗社风流云散,“开到荼蘼花事了”,这个刚点亮的舞台,又黑了下去。曹雪芹把这段日子写得越明媚,散场时的黑暗就越深重——这大概就是他要的效果:让后人永远记得,她们曾经那样年轻过、歌唱过。
若你想重走这段青春,请把第三十七回(秋爽斋偶结海棠社)、第三十八回(林潇湘魁夺菊花诗)、第五十回(芦雪广争联即景诗)、第七十回(林黛玉重建桃花社)连起来读。四个社日,刚好一年四季:从秋到冬,从春到暮春。读完数一数以诗名世的人还剩几个——你会和宝玉一样,对着满园的诗稿,悲从中来。
【参考文献】曹雪芹《红楼梦》(第三十七、三十八、四十八、四十九、五十、六十三、七十、七十六回等);脂砚斋评语;俞平伯《红楼梦辨》;蔡义江《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》。